作者:彭鸿义 2017-12-06 10:59:20 来源:
我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自“十二五”开始真正起步,在整个“十二五”期间发展并不顺利,发展速度明显落后于光伏和风电,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发展可谓缓慢。随着国家及各地多种鼓励政策的出台,以及全球天然气供应逐步宽松,进入“十三五”以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关注,有望进入发展的快车道。本文在分析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回顾“十二五”以来我国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之路,浅析行业的发展方向,抛砖引玉。一,国家层面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政策,前后有三个政策文件非常重要。自“十二五”以来,国家的诸多能源政策文件都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有支持,经梳理,有三个文件非常重要。第一个文件,是2011年9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6年后的今天,我们依旧觉得当年这个“指导意见”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理解非常正确、非常有前瞻性。“指导意见”定义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是指利用天然气为燃料,通过冷热电三联供等方式实现能源的梯级利用,综合能源利用效率在70%以上,并在负荷中心就近实现能源供应的现代能源供应方式,是天然气高效利用的重要方式”,“与传统集中式供能方式相比,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具有能效高、清洁环保、安全性好、削峰填谷、经济效益好等优点”。“指导意见”说,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在国际上发展迅速,但我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尚处于起步阶段。推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可以优化天然气利用,并能发挥对电网和天然气管网的双重削峰填谷作用,增加能源供应安全性。目前,我国天然气供应日趋增加,智能电网建设步伐加快,专业化服务公司方兴未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在我国已具备大规模发展的条件。“指导意见”也定了明确的发展任务和目标,也就是行业内耳熟能详的:“十二五期间建设1000个左右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 到2020年,在全国规模以上城市推广使用分布式能源系统,装机规模达到5000万千瓦,初步实现分布式能源装备产业化”。第二个文件, 是2014年12月31日由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3009号),规定天然气发电“具体电价水平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天然气发电成本、社会效益和用户承受能力确定。”,但“最高电价不得超过当地燃煤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或当地电网企业平均购电价格每千瓦时0.35元。”此通知明确了天然气发电的电价补贴不由国家统一考虑,而是下放到各省(市、区)地方政府自行统筹解决,这也造成了天然气发电不可能像光伏和风电那样轰轰烈烈地全国一致大发展,而只能是因地制宜地不均衡发展。此通知作为全国性的指导性文件,需各省(市、地区)制定具体的电价配套政策。第三个文件,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于2016年3月22日联合发布的《热电联产管理办法》,也即“发改能源[2016]617号”文。管理办法中规定了,“采暖型联合循环项目供热期热电比不得低于60%,供工业用汽型联合循环项目热电比不得低于40%”,并且“能源综合利用效率不低于70%”。这是后来各省份制定配套细则政策的时候的原则和依据,事实上是诸多省份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要求比这要更严格。二、回顾自“十二五”以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发展,并分析上述三个文件对行业的发展影响。第一个文件发布于“十二五”的开端之年2011年,那时候,全国经济还在2008年四万亿的刺激之下虚火正旺。“十二五”期间,全国电力装机一路高歌猛进,装机容量从2011年的10.5亿千瓦快速增长到2015年底的15.3亿千瓦,年均新增发电装机近1亿千瓦,举世罕见。期间,尽管风电和光伏发电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煤电装机发展过快,如今已全面过剩,造成了诸多负面效应,而天然气发电却发展缓慢,天然气分布式发电更是裹足不前。根据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分布式能源专委会2016年12月发布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产业发展报告2016》,截至2015年底,我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单机规模小于或等于50兆瓦,总装机容量200兆瓦以下)共计288个,累计总装机约1112万千瓦。这个装机容量放在中国这个全球最大的电网上,是非常小的。尽管如此,我们依旧要向当年制定这份政策文件的人致以崇高的敬意!任务目标没能完成,是各种因素共同造成的。“十二五”期间,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没能如期发展,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天然气价格居高不下,经济账算不过来。其次是电网过于强势,项目业主在博弈中处于绝对弱势。而且,这个文件毕竟是指导意见,并没有强制性和可操作性的配套政策跟上。“十二五”期间,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可以说是在艰难中前行,大多数项目并不成功,不少项目在边界条件测算时过于乐观,机组选型偏大或配置台数偏多。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给行业带来了负面影响,在国人眼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简直就是靠补贴生存,甚至是要地方政府给予过度补贴,导致后来一些财政实力不强的中西部省份谈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而色变,影响到了当前“十三五”期间的政策配套力度和及时性,比较典型的比如广西和江西两地。这值得行业内所有人深思,政府适当补贴是需要的,但不可以作为唯一的生存和发展依据,项目本身一定要负荷测算、机组选型、方案配置等方面科学把关。“十二五”期间,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不尽人意,还有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燃气轮机和燃气内燃机等关键设备没有国产自主产品,新机和服务都被国外厂商死死垄断,价格下不来,直接影响了项目的经济性。“指导意见”里面列出的发展目标:“2015年前完成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主要装备研制。通过示范工程应用,当装机规模达到500万千瓦,解决分布式能源系统集成,装备自主化率达到60%;当装机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基本解决中小型、微型燃气轮机等核心装备自主制造,装备自主化率达到90%。到2020年,在全国规模以上城市推广使用分布式能源系统,装机规模达到5000万千瓦,初步实现分布式能源装备产业化。”但燃机等核心装备的自主化谈何容易,君不见我国航空发动机投入巨大但一直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值得欣慰的是,我国一些企业已经在努力突破,比如上海电气,在其燃机技术合作方西门子各种卡脖子的情况下,果断扔掉了西门子,通过收购安萨尔多股份的方式,直接获得燃机核心技术。也正是因为上海电气这条国产“鲶鱼”的加入,国外燃机厂商这些沙丁鱼才真正有了危机感。举例说,80MW等级燃机市场,因为上海电气携安萨尔多小F燃机(AE64.3A)加入市场竞争,GE的6F.03燃机价格直接大幅跳水,GE也许妄想扼住小F不要登陆中国市场,只要没有真正的国产自主化产品,GE随后还可以把价格涨回来。正如当年华为、中兴不能做数据交换机的年代,我们的电话费是多么的昂贵啊。但是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真正的国产自主化设备才能带来真正的竞争,伪国产化没有任何意义,比如GE航改机的所谓国产化。我们也期待着东方电气正在自主研发的50MW燃机能早日面世,打破GE和西门子在这个等级燃机上的垄断。第二个文件发布于2014年底,“十二五”后期,天然气价格还处于高位,没有电价补贴,天然气发电是无法发展的。直到2015年11月,发改委才发通知在全国统一将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下调了0.7元/立方,但是依旧不足以支持天然气发电盈利。无论是天然气集中式发电还是分布式发电,电价补贴必不可少,否则电网断然不会接纳天然气发电上网。而电价补贴来自哪里?这个文件明确了天然气发电不再像风电、光伏那般由国家层面统一补贴,而是将补贴责任放到了各省(市、区),那么各地方政府就必须要考虑清楚,补贴的钱从哪里来。于是,我们就看到,经济发展极不均衡的各省(市、区),对天然气发电的配套政策不尽相同。大体分几类:一是积极响应型,有切实可操作的电价补贴机制,行业发展相对健康,如江苏和广东;二是虚与委蛇型,口号很响,但电价补贴没有出处,或者直接撇给市场,让企业直接和电网协商电价,如陕西和四川;三是隔靴搔痒型,要么憋着迟迟不出政策,要么出了一些无关痛痒的文件,反正落不到实处,截至目前这类省份不在少数。当然,每个省市都有自己的特殊省情,正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在上游天然气价格无法破冰的情况下,天然气发电属于大户人家的女儿,一般人家养不起。另外,像上海、青岛、长沙等这类直接给予项目投资补贴的城市,值得鼓励,但那毕竟是少数,不能奢求大面积推广。各省(市、区)的天然气发电政策,此文不详细梳理和分析,有机会笔者可另文分享。第三个文件之所以详细地规定了综合热效率和热电比,是要防止行业内的以供热的名义多发电,获取过多电价补贴。我们知道,过去搞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企业和人员,大多都是来自电力企业,对发电似乎比供热更有感觉。很多项目业主都会想尽办法多发电,反正项目不上则已,上了就是要电价补贴的。这种做法也许有助于个别项目盈利,但是绝对不利于行业的长远发展。“十三五”以来,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非发电企业“跨界”进入了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这是好现象,可以让行业越发清醒地把握住分布式能源的本质。这个文件规定的热电比和综合热效率是各省(市、区)制定配套政策时的底线,不少省份的要求比这更严格,而且有严格的考核办法。截至目前政策要求最严格的当属四川省,四川发改委和能源局于2017年6月发布的《关于加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中,规定了“设置单台燃气轮机的项目,只能配置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设置多台燃气轮机的项目,只能配置一台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以适应热(冷)负荷调峰”,且“新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的年综合能源利用效率应高于75%,年均热电比不低于75%”。四川作为水电大省且是电力输出大省,电力消纳比东部省份要困难,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要求自然不敢宽松。三,关于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市场方向浅析。天然气发电,无论是集中式发电还是分布式发电,最核心的两个问题,一个是经济性,也就是电价要有个合理水平,再一个是所发电量要被电网接纳,或者说能顺利疏导出去。经济性问题,追根溯源是天然气价格不合理引起的,天然气上游被三桶油拽在手里,改革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一定要心存希望,希望在于进口LNG逐年增多,尤其是民营企业参与越来越多,坚冰也有破除的一天。第二个问题是电网的接纳问题,要电网收购你的高价电那是不切实际,但是哪怕你电价有补贴,电网只是按照燃煤标杆电价收购,电网依旧不欢迎你,为什么,因为你要供冷供热,他不能自由调度你。目前省(市、区)的配套支持政策不一,即使是补贴政策明确的省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开发也非常不易,因受制于政府补贴总盘子有限,不可能蓬勃发展。而在补贴政策不到位的省份,则更是步履维艰,笔者就接触过不少园区分布式能源项目,园区热负荷非常好,但是就是缺少一个重要的边界条件——电价,所以项目无法落地,苦不堪言。其实很多地方有较好的热(冷)负荷,但电负荷并不大,若严格按照以热定电原则,也即满足617号文要求的大于40%热电比情况下,倒推出来的发电量如能以合理的价格顺利上网,则整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市场会是另一番景象。因为上网解决不了,有些项目业主只好反过来,以电定热,其实就是不得已把项目规模憋小,冷热负荷得不到完全满足,必须采用其他成本更高的方式来解决,整个项目就成了怪胎。那么,敢问路在何方?如果天然气价格和美国接轨,那是革命性的,天燃气发电直接就干掉燃煤发电了,这在我国还不现实。长期靠政府补贴,也不是最佳路径。还是要通过电力体制改革,在创新中前进。只要天然气发电的度电成本可以明显低于网购电价,就有机会通过售电侧改革的机会走出一条路来。换言之,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的余电可以通过卖给“隔壁老王”,给自己和老王都带来双赢局面。在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委于2017年6月联合发布的《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中,提出“随着电力体制改革进程推进以及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进一步推广,推进天然气发电价格市场化”。这个市场化,肯定不是简单的和燃煤发电比价格。政策继续积极, 2017年11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规定“单体容量不超过20MW,接网电压等级在35KV及以下”,“单体容量在20~50MW,接网电压等级不超过110KV并在电压等级范围内就近消纳”,可参与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直接售电给电力用户,向电网支付过网费。过网费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是否意味着未来天然气分布式发电也可以如此交易?应该可以。尽管现在看起来这个通知更多的是针对分布式光伏和风电的,但这是一个破除电网坚冰的一个积极信号。2018年6月,在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后,将开始更大范围推广,我们有理由相信,对天然气分布式发电项目,这是可期待的前进方向。当然,我们要继续加大对国产自主产品的支持。现在行业内充斥着各类国产化宣传,容易混淆视听。我们判断一个产品是否真实的自主化,最简单的一个判断原则就是看它的售后服务是谁来主导,如果还是国外厂家来主导,那么肯定不能说是国产自主化的,其国内合作方只是替洋人打工。最后,我们认为任何对分布式能源项目规模或机组大小设限制的做法都值得商榷。何谓分布式能源,分布式能源须具备两个最核心的要素,一是能源综合效率要高,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而言一般要求70%以上的能源综合效率;二是冷热负荷要就地消纳,电负荷尽可能就近消纳,余电上网。与项目或机组规模大小没直接关系。部分地方政府对项目规模设限,更多的是从电价补贴负担的角度来考虑的,并非科学的角度,所以希望行业人士能以更宽广的视野来看待这个问题。